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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饲料检疫审批有新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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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risring
圆转成熟
2018-1-25 14:35:28
质检总局第97号公告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,该公告扩大了授权直属局办理检疫审批的范围,并调整了免于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的产品范围。海南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及时关注公告相关内容,缩减相关手续及办理时长,使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,为进口贸易争取更多便利。
根据该公告,企业可于质检总局网站查询实时公布的授权直属局办理检疫审批的
饲料
产品清单以及免于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动物检疫证书的清单。对于属于直属局办理检疫审批的饲料产品(目前如米糠、花生粕、棕榈脂肪粉、乳清粉、鱿鱼肝粉、饲用猪肠粘膜蛋白等),企业可向直属局提交检疫审批申请,办理时长可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。对于免于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动物检疫证书的产品,企业无需再提交国外官方动物检疫证书,只需由出口商提供加工工艺说明等相关材料即可。
饲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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